回顾:辽宁一女子偷情时猝死,情夫获刑三年,死者丈夫:该判死刑


回顾:辽宁一女子偷情时猝死,情夫获刑三年,死者丈夫:该判死刑


文章图片


回顾:辽宁一女子偷情时猝死,情夫获刑三年,死者丈夫:该判死刑


文章图片


回顾:辽宁一女子偷情时猝死,情夫获刑三年,死者丈夫:该判死刑


尾田荣一郎在《海贼王》中借笔下的人物说过一句话 , 即“孤零零的一个人比疼痛还难过!”有时候 , 内心的寂静比伤痛更叫人害怕 , 前者只是让身体遭受折磨 , 而后者让人坐立不安、彻夜难眠 , 因此不少人都会想方设法缓解这种孤独 。
其实孤独不用缓解 , 康德认为孤独是一种自由 , 马尔克斯说孤独使人摆脱迷茫得以成长 , 大卫·惠特对孤独的定义是“重新审视自己的一个机会” , 可是大部分人还是妄图以片刻的刺激来与孤独划清界限 , 所以伟人成了伟人 , 而普通人吴女士成了一缕幽魂 。
【回顾:辽宁一女子偷情时猝死,情夫获刑三年,死者丈夫:该判死刑】
吴女士因为孤独 , 选择和情人租房内偷情 , 却不幸猝死 , 其情人也锒铛入狱 , 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, 而其丈夫仍然认为不够 , 慨然要求判其死刑——吴女士家庭条件中等偏上 , 一辈子虽然称不上惊艳 , 但顺风顺水到选的丈夫都是赚钱狂魔 , 她只需要坐在家中购物即可 。
正因如此 , 她认为人生没有太多有意思的事情 , 和丈夫的关系也始终不咸不淡 , 内心就像有个洞总是在灌风 , 寂寞的回声将她吵得辗转反侧 , 后来她养了一只小狗 , 但小狗再有灵性 , 也不足以填补她的空虚 , 于是她开始网聊出轨 。
出轨对象是王某 , 按照一般人生轨迹 , 王某其实是吴女士根本看不上的那种人 , 王某初中文化 , 还是已婚农民 , 外表和灵魂均无任何可取之处 , 但吴女士就是想要这种落差——认识一个不在其圈层的人 , 和对方发展不正当关系 , 让她觉得人生不再枯燥无味 。

很快吴女士就提出要和王某见面 , 要与他落实不正当的情人关系 , 王某欣然应允 , 由于吴女士在辽宁省灯塔市区 , 不愿意前往小县城 , 王某不得不借来一辆轿车 , 又借走哥哥在市区的租房钥匙 , 前往市区和吴女士在租房见面 。
彼时吴女士牵着她的宠物狗 , 踏入了那个窄小的租房内 , 这就好比一支玫瑰花开在了下水道一样不搭 , 可是吴女士一点也不觉得嫌弃 , 吃完午饭以后 , 她主动邀请王某 , 两人实施了非正当行为 , 一场令所有人猝不及防地悲剧就在此时发生 。
四五分钟以后 , 吴女士发出一声惨叫 , 王某慌忙停了下来 , 发现吴女士眼歪嘴斜 , 并且伴随失禁 , 无论他怎么按压其人中穴都毫无反应 , 不过王某以为王女士是中风 , 认为她能缓过来 , 随意帮吴女士擦拭了一下 , 就再次倒头继续呼呼大睡 。

可是吴女士的症状并没有缓解 , 王某之后醒过来三次 , 吴女士都一次比一次严重 , 第一次吴女士依然失禁、口不能言 , 还开始吐白沫;第二次吴女士身体开始发凉;第三次已经是第二天早上4点 , 吴女士没有了脉搏 , 王某这才把吴女士送往医院 。
但已经晚了 , 吴女士经抢劫无效死亡 , 随后吴女士的姐姐拨打吴女士电话 , 王某接通以后将吴女士死亡的事情告知 , 吴女士的丈夫也赶到了现场 , 他不敢置信 , 保持着最后一丝理智报警 , 警方将王某带走调查 , 那么王某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?
警方调查以后确认王某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, 将其移交给检察机关起诉 , 不过起初检察机关认为 , 由于吴女士死于腹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引发的呼吸循环功能障碍 , 而王某迟迟未能将吴女士送往就医 , 所以认定其存在杀人的主观故意 , 以故意杀人罪将其起诉 。

法院一审以后 , 也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 , 此量刑结果是基于王某属于间接故意杀人 , 但是王某觉得很冤枉 , 其辩护律师也认为王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, 应当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, 这里就涉及到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。
两罪的区别就在于主观意识 , 故意杀人罪要求被告拥有杀人的故意 , 过失致人死亡罪要求被告存在应该预见却未能预见 , 或者遇见却轻信能够避免的过失意识 , 该案中根据证据来看 , 王某没有杀害吴女士的意图 , 只是侥幸认为吴女士不会死 , 所以未及时将其送往就医 。
所以应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王某定罪处罚 , 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 , 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王某定罪 ,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:过失致人死亡的 ,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 ,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。

推荐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