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豪掷30万训练币买车送女友,30万现金都不点就入柜,也是醉了

【男子豪掷30万训练币买车送女友,30万现金都不点就入柜,也是醉了】

男子豪掷30万训练币买车送女友,30万现金都不点就入柜,也是醉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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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豪掷30万训练币买车送女友,30万现金都不点就入柜,也是醉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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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南京 , 一男子为讨女友欢心 , 用30万元“训练币”买车送给女友 , 而4S店竟然真的上当了 , 把车给了对方 。


事情是十几天后 , 4S店的会计到银行存钱时 , 银行人员发现的 。
会计说 , 当天一对男女进入4S店买车 , 两人逛了半天 , 才选了一款36万元的车 。 之后 , 男子从身后的黑色背包里 , 拿出3捆用塑料膜缝好的现金 , 这些现金是用捆扎带扎好的 , 最上面有一张银行封签 。 交钱时 , 会计清点了一下 , 每捆10万元 , 一共30万元 。
因为她认为男子是刚从银行取出来的钱 , 就没有拆开点验 , 数完以后直接放进了保险柜 。
过了几天 , 男子到4S店付了13000元现金 , 说第二天提车时付清余款 。
第二天 , 4S店联系不上男子 , 只好联系了之前与男子同行的女子 , 对方转账付清了余款 , 把车提走 。
没想到过了几天 , 会计到银行存款时 , 被告知说这些钱是银行点钞比赛用的“训练币” , 银行人员报警 。
警方调查后 , 将男子马某抓获 。 马某交待 , 他发现训练币与真币很像 , 就从网上买了训练币 , 瞒着女友用它们去买车 。 而且他已作案多起 , 涉案金额80余万元 。
目前 , 马某已被刑拘 。
有人说 , 这马某也是够胆大包天的 , 就这么光明正大地用训练币 , 完全不怕被对方发现吗?而且竟然成功了 , 被骗的估计绝大多数都是财务人员吧?这真是终日打雁 , 反而被雁啄了眼 。
也有人说 , 男子也是真的牛掰 , 不过比较好奇的是4s店的财务是怎么当上财务的 , 30万的现金不需要点验的吗?就直接放进保险柜的吗?还是说4s店有钱任性?
这财务的工作真的是有违常理呀!一般顾客支付现金不该拿个验钞机验一遍的吗?何况是30万!

这种行为之所以能够得逞 , 主要就是利用一般人不会拆开成捆封存钞票的心理 , 而训练币一般人单凭手感还真发现不了 。
所以 , 这件事也再次提醒大家 , 收到整捆钞票也还是要检查一下的 , 以免遇到类似情况 。
许多人可能一看这情况 , 就会直接说 , 这是使用假币罪啊!
确实 , 根据《刑法》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:“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、使用 , 数额较大的 ,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, 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罚金……”使用假币数额较大的会构成使用假币罪 , 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。
但是 , 构成这个犯罪的前提是使用“伪造的货币” 。 而伪造的货币 , 伪造货币 , 是指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图案、色彩、形状等 , 使用印刷、复印、描绘、拓印等各种制作方法 , 将非货币的物质非法制造为假货币 , 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。 也就是说 , 伪造的货币主要是指制造出来的时候就是为了冒充真币的假货币 。


而训练币制造的目的是为了用于银行训练、比赛使用 , 上面印制有明显的“训练币”字样 , 让一般人可以很容易区分真假 。
所以 , 它不属于伪造的货币 , 马某也不会因此构成使用假币罪 。
在这个案件里 , 马某使用的训练币其实就是一种道具 , 他用这个道具冒充真币 , 从而非法获取4S店的财物 , 属于典型的诈骗罪 。

而他的诈骗金额 , 就是现在的80余万元 。 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 ,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,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,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。
诈骗50万元以上的 , 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了 。 所以 , 马某将来最低也要被处10年有期徒刑 。
那么 , 女友取得的车辆怎么办呢?
这属于赃物 , 不能善意取得 , 所以女友虽然不知情 , 但还是要把车还给4S店的 。 但是女友交的余款不属于诈骗的一部分 , 4S店也是要退给女友的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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