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,女子李某与男子老陈,相约到酒吧唱歌


重庆,女子李某与男子老陈,相约到酒吧唱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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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,女子李某与男子老陈,相约到酒吧唱歌


“我以为她是不好意思 。 ”重庆 , 女子李某与男子老陈 , 相约到酒吧唱歌 。 酒后李某回到家 , 却被丈夫唠叨太晚 , 李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 , 又约老陈去宾馆喝酒解闷 。


虽然都生活在一个县区 , 也是微信好友 , 但李某与老陈 , 不是特别熟悉 , 并未单独相处过 。


这次二人喝酒 , 是因为李某在朋友圈找人喝酒唱歌 , 被老陈看到了 , 正好老陈也有空 , 二人便开始聊天沟通 。

二人最后约定好 , 晚上一起去酒吧喝酒唱歌 。 当晚 , 两个人喝酒唱歌到凌晨一两点才尽兴而归 。

回到家后 , 李某的丈夫 , 看到李某喝了这么多酒 , 还这么晚才回家来 , 便抱怨李某不该如此 。


大脾气的李某 , 听后大发雷霆 , 与丈夫大吵了顿 。 吵完后 , 李某心情又郁闷起来 , 于是又叫老陈出去继续喝 , 老陈爽快的答应了 。

当时已是深夜了 , 老陈接到李某后 , 二人也没啥地方去 , 没办法 , 只好去宾馆开了个房间 , 买了几瓶酒 , 边喝边聊 。

喝着喝着 , 老陈有点把持不住自己了 , 竟然想与李某发生关系 。 只见他趁着李某不注意 , 突然将李某抱到床上 , 意欲不归 。

李某没想到老陈会这样 , 她激烈反抗并呼救 , 甚至还以跳楼相威胁 。 老陈吓坏了 , 赶忙把李某放下 。

后李某报了警 , 老陈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 。 在此过程中 , 老陈赔偿两千元 , 李某也出具了谅解书 。

那么 , 老陈的行为 , 是否涉嫌强奸罪呢?

【重庆,女子李某与男子老陈,相约到酒吧唱歌】
虽然李某深夜与老陈联系 , 孤男寡女 , 独处一室 , 李某也有一定的过错 , 但是否构成强奸罪 , 关键看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。

案发当时 , 李某是激烈反抗并拒绝的 , 之后又及时报了警 , 这些都表明 , 李某对与老陈发生关系 , 都是持抗拒态度 , 其行为涉嫌强奸罪 。

但在此过程中 , 老陈看李某反抗 , 主动放弃发生关系 , 属于能达目的而不为 , 属于犯罪中止 , 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。

最终 , 结合老陈有赔偿经济、获得谅解、自首等情节 , 且属于犯罪中止 , 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害 , 检察机关公诉时 , 建议刑期在法定刑以下 , 即建议10个月 。

对此 , 你怎么看?在留言区谈谈你的看法吧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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