抓获11人!长安警方打掉一电诈“洗钱”团伙



抓获11人!长安警方打掉一电诈“洗钱”团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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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抓获11人!长安警方打掉一电诈“洗钱”团伙】

抓获11人!长安警方打掉一电诈“洗钱”团伙


近日 , 长安公安分局打掉一个帮助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的团伙 , 抓获犯罪嫌疑人聂某彬等11人 。
根据线索研判 , 长安公安分局了解到沙头社区一出租屋内疑似有洗钱违法犯罪行为 , 便组织警力循线侦查 。
10月8日下午 , 长安警方到窝点侦查 , 经过排查发现窝点里有9男2女在用手机银行APP帮上游诈骗团伙洗钱 。 警方立即对该窝点团伙控制 , 现场缴获作案银行卡36张、手机4部和其他作案工具一批 。
经该犯罪团伙负责人聂某彬交代 , 上游诈骗团伙与他联系 , 并给了他15000元的费用 , 让他租个地方专用于为诈骗资金洗钱 。
10月4日 , 聂某彬伙同其余同伙开始为电诈资金“洗钱” , 他一方面通过网上某聊天软件以兼职为由 , 引诱部分人持自己身份证办理银行卡 , 提供给自己转账使用 , 支付给招募人员“兼职”报酬;一方面安排同伙按照上家的要求 , 让招募人员用手机操作这些银行卡转账 , 将转入卡里的诈骗资金转入上家提供的银行卡号中 。
经调查 , 聂某彬伙同其他3人在网上共招募了7人提供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帮助诈骗团伙“洗钱” , 直至案发 , 该犯罪团伙“洗钱”总金额超1000万元 。
“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 , 违反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, 或者涉嫌诈骗 , 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。 ”长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提醒市民 , 银行卡是个人财物 , 不能用来贩卖、出租、出借给别人使用 , 否则就会触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。
目前 , 11名疑犯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, 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。
警方提醒:
一些人参与此类“兼职” , 自己开的账户被大量用于电信网络诈骗、赌博、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转账 , 其实就是洗钱 。 参与人员不仅要承担经济损失风险 , 账户被公安机关司法冻结 , 还将直接影响个人征信 , 同时还将可能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, 负相应法律责任 。
广大群众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 , 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 , 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、支付账号、银行卡等 , 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 。
来源:欢乐长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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